分类导航
知识博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什么计划,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文章来源:市国动办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3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联系电话:0534-226901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08   公安备案号:37140202000319
鲁ICP备2021000365号
德州市国动办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德州市国动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