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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什么为重点?
文章来源:市国动办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4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
联系电话:0534-226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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