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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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厅字〔202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鲁防安〔2020〕5号

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依托依靠联合监管,健全完善分级管理机制,以制度化、标准化和网格化为抓手,聚焦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建和业务工作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相关法规政策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并纳入工作述职内容。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安全形式,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安全隐患治理“三个清单”(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人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强化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办法》(鲁防发〔2015〕5号)规定,从源头上防止事故隐患产生。督导单建人防工程建设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相应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对已建成的单建人防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安科处、定额与质量监督站、工程管理中心、指挥保障中心)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加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充实完善安全生产督查专家库建设,发挥安全监管专家的作用,依托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置机制,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安科处、指挥保障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二)加强风险隐患预防体系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使用单位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商业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安全监测、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和实施方案,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指挥保障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广智能装备在危险场所和环节中的应用,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人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定额与质量监督站、指挥保障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四、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一)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积极依托省安委会、城乡建设专业委员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流程,加大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人防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安科处)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单建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导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办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安科处、工程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警告、约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警告、约谈制度,发挥群众性多元化人防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凝聚抓人防安全工作合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的单位,及时进行警告和约谈。(责任单位:安科处)

五、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优化安全监管联动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与消防、应急等安全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协作联动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实行执法检查全程记录,督导及时整改,做到台账管理、结果公开、责任可溯。(责任单位:工程处、安科处、综合处(人事处)、法宣处)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意识。(责任单位:法宣处、规划财务处、安科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人防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安科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